药品新包装商标不得大于通用名

2022-06-13 22:35:07
    制药企业快克生产的一款冲剂的新包装,“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”作为药品的通用名被放置在包装的上方。国家药监局去年发布规定,2007年10月1日起,所有的药企生产药品时将必须使用新包装,外包装盒上的商标和商品名不得大于通用名。目前,部分主流药企已基本准备就绪。来源: 新华每日电讯

安庆市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    

联系电话: 0556-5355386

传真:0556-5355386   

地址: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88号绿地启航社1号楼801室  

友情链接

  • 回到顶部
  • 0556-5355386
  • 940433567
  • 9:00-18:00
  • 微信二维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