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商标管理若干规定

2022-06-13 22:35:06
第一条 为加强对企业商标的管理,促使企业正确行使商标权,维护企业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,制定本规定。

 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经核准注册的公众熟知商标(以下简称商标)

  第三条 企业商标权受国家法律保护,任何组织、个人不得侵犯。

  企业行使商标权,应当遵循自愿、平等、等价有偿的原则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政策;任何组织、个人不得非法干预。

  第四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企业商标的管理,维护企业

安庆市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    

联系电话: 0556-5355386

传真:0556-5355386   

地址: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88号绿地启航社1号楼801室  

友情链接

  • 回到顶部
  • 0556-5355386
  • 940433567
  • 9:00-18:00
  • 微信二维码